本港長者服務概分
對於有自理能力的社區長者:
本港各區均有長者地區中心及長者鄰舍中心支援社區長者。
對於能自理但有住宿需要的長者:
有自理能力的長者或會因經濟、家庭變化及子女離棄等原因而有住宿需要,一般可考慮以下服務: - 房屋委員會的「長者住屋」單位 - 伸手助人協會獨設的「老人之家」群居宿舍 - 伸手助人協會及復康會分別於國內肇慶及深圳設有大型院舍,供有需要長者選擇
對於患有認知障礙症(前稱老年痴呆症)的長者:
社會福利署及非政府機構提供一系列的服務 ,包括院舍照顧、日間護理中心、日間及住宿暫託服務、家居為本服務及社區教育等等。
對於身體機能缺損,日間需人照顧的長者:
以下服務可減輕護老者照顧體弱長者的壓力: - 日間護理中心 - 「改善家居及社區照顧服務」 - 綜合家居照顧服務 - 家務助理服務
對於身體機能衰退缺損而無法自我照顧的長者:
現時全港有700多間安老院舍,由非牟利機構、非政府機構或私營機構營運,按長者由低至高的護理需要劃分為安老院、護理安老院及護養院三類。
要申請政府資助的安老院,長者或家人可聯絡下列辦事處提出: - 綜合家庭服務中心 - 醫務社會服務部 - 長者地區中心 - 長者鄰舍中心或長者活動中心 - 其他服務單位、例如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、輔導單位、露宿者綜合服務等
申請須先通過服務需要評估,才可經社會福利署的長期護理服務中央輪候冊中輪候。中央輪候需時長,入住資助宿位一般要等超過三年,若申請人願意入住「改善買位計劃」下位於私營安老院內的資助宿位,其輪候時間會可縮短。
要選擇安老院舍,本會推薦參考由香港老年學會推出的「香港安老院舍評審計劃」中通過評審的院舍名單
伸手助人協會及復康會分別於國內肇慶及深圳設有大型院舍,為有需要的長者提供即時的過渡性或長期住宿選擇,兩間院舍均已通過香港老年學會的「香港安老院舍評審計劃」。
對於需高度的起居及護理照顧的長者:
醫管局提供療養宿位,不過申請須先經評估,再在療養輪候冊上輪候。 部分非醫院機構亦設有療養宿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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